姜屯汉墓群位于大连市普兰店铁西办事处西北山村姜屯南约500米的坡地上,南距普兰店市区约5公里。20世纪70年代,在墓地南二道岭大队张店生产队和驿城堡大队乔家屯生产队就曾发掘10座汉代贝壳墓。2009年12月,普兰店市皮口镇至炮台镇高速公路修建在即,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10年3月开始对皮炮高速公路姜屯段占地区域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目前发掘已经结束,共发掘墓葬207座,出土各类遗物约2000余件。
墓葬按照形制,可分为土坑墓和砖室墓两种类型。
土坑墓94座,多为并葬墓,即两个单人葬的墓穴紧挨或存在打破关系,少数为单人葬和双人合葬墓。根据墓穴内填埋物的不同,又可分为填埋物为回填土、填埋物为贝壳、堆积大量瓦片、墓穴底部铺瓦且上部填埋贝壳、填埋石子和贝壳的混合物等五种类型。其中,填埋物为贝壳这一类型的墓葬数量最多。
土坑墓中的随葬品以陶器最多,也有少量的铜器、铁器、骨器和玉器。陶器多壶、罐、鼎等;铜器有镜、盆、带钩、鎏金明器车马具、鎏金铜蒂饰、铜钱等;铁器有环首刀、剑等;玉器有佩饰、璜、剑琨等。
砖室墓形制多样,可划分为单室、双室和多室墓3种类型,共计113座。
三种形制的砖室墓均多遭盗掘,破坏较严重,保存状况差。其中单室墓由墓道、墓门和墓室组成,规模较小。墓道均为斜坡式,墓门呈拱形,墓顶均已坍塌,结构不详。单室墓的建筑材料多为素面砖,仅有一座用花纹砖砌筑。墓内人骨已经腐朽,出土陶器、铜器、铁器、琉璃器和琥珀饰件等。陶器多为罐、瓮、仓、井、灶、奁、灯、俑等;铜器有铜镜、带钩、铜钱等;铁器有剑、钉等;琉璃器有耳瑱。双室墓由墓道、墓门和双墓室组成,规模较大。墓道均为斜坡式,拱形墓门,两墓室由过道相连。砌筑墓葬所用砖多为素面,少量为花纹砖。墓室前后排列者较多,且前室较小、后室大;左右排列墓室仅发现一座,与墓道相连的左室大,右室小。墓内人骨腐朽较严重,随葬品有陶器、铜器、琉璃器等。陶器有罐、仓、井、灶、盘、瓮等,铜器有镜、钱等,琉璃器有耳瑱。另外,在M26前室内发现一副较完整的无头鹿骨架。多室墓,规模较大。多为三室墓。由墓道、墓门和三个墓室组成,三墓室多呈前、中、后排列或呈“品”字形排列。仅有一座墓葬为双墓道四室墓,两条墓道均位于墓葬南侧,都与共用前室相连,两个中室相互独立,后室又为共用。多室墓中大多人骨不存,出土陶器残片、铜镜残片、铜钱等遗物。
姜屯汉墓出土遗物丰富,包括大量陶器,少量铜器、铁器和玉器等。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重要遗物往往出在贝墓中,包括精美的铜器和玉器等。其中M41出土成套的鎏金明器车马具、鎏金铜蒂饰、鎏金铜贝鹿镇。另外,Ml56还出土一枚铜质印章。
错银铜带钩
姜屯墓地发掘的最重要成果是为辽东半岛乃至东北南部地区汉墓编年树立了标杆。结合此前在张店古城附近的汉墓发掘,可以证明这里的汉墓自西汉初年,一直延续到东汉后期,是研究辽东半岛乃至东北南部地区汉墓的重要实物资料。
参考资料:
白宝玉:《辽宁发掘普兰店姜屯汉墓群》,《中国文物报》,2011年1月28日。
李龙彬,白宝玉,徐政,李霞,禇金刚,司伟伟,穆启文,付文才:《辽宁普兰店姜屯第41号汉墓发掘简报》,《边疆考古研究(第10辑)》,2011年。
中国文物报社:《中国考古新发现年度记录2010》,中国文物报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