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1982年出土于江苏省丹徒丁卯桥唐代银器窖藏出土。现藏镇江博物馆。高34.2厘米。通体银质,花纹鎏金。龟座刻画逼真,银龟昂首曲尾,作匍匐之态,四足着地以支撑整件器物。银龟背部隆起,阴刻有龟裂纹,龟背之上有双层莲花座,上承圆柱形筹筒。以龟为座,背负一有盖圆筒,宛如龟背上竖立一支金色蜡烛。筒盖卷边荷叶形,上有葫芦形钮,盖面刻鸿雁及卷草等花纹。盖与筒身子母口相接。筒身刻有龙风图案,另外在筒身的下部四个腰形圈内各饰一对飞鸟。筒身正面錾一开窗式双线长方框,方框内刻“论语玉烛”四字。《论语》为儒家经典;“玉烛”二字始见于《尔雅·释天》:“四时和谓之玉烛”此器因此而得名。玉烛的座是银龟,龟是四灵之一,古人把龟视为祥瑞之物。以龟负玉烛为造型,是符合古人的思想意识和社会习俗。
这件鎏金龟负“论语玉烛”银器是唐人饮酒时盛放酒令的筹筒。筒内有鎏金酒令银筹50枚,这些酒令筹的形制大小相同,均为长方形,切角边,下端收拢为细柄状。每枚酒令筹的正面刻有行酒令的令辞,令辞上半段采自《论语》语句,下半段是酒令的具体内容,包括“自饮(酌)”、“伴饮”、“劝饮”、“处(罚)”、“放(皆不饮)”、“指定人饮”六种,分别规定了六种饮酒的情况。
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
酒筹
整体纹饰华丽,造型巧妙,据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其装饰风格上,采用满地纹饰,内容及雕刻风格极具传统民族化特点;在艺术造型上,以古代祥瑞之物神龟为座,以龟负玉烛为型,反应出唐人的社会风俗和思想观念,是为适应当时之生活需要而出现的新兴金银工艺精品。
参考文献:
马自树主编:《中国文物定级图典——一级品(上)》,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12月。
郑朝平:《佐酒助兴 愉心悦情 唐银鎏金龟负“论语玉烛”酒筹筒及酒令筹》,《中华遗产》2007年第5期。